龍游縣龍洲街道興龍北路330號店面;龍洲街道幸福路230號至258號店面轉讓
發(fā)布日期:2017/3/2 16:26:57 信息來源: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產權交易所
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|
標的名稱 |
龍游縣龍洲街道興龍北路330號店面;龍洲街道幸福路230號、232號、234號、238號、240號、242號、244號、246號、248號、250號、252號、254號、256號、258號店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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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價格 |
標的一:龍洲街道興龍北路330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51.29平方米,起拍價104萬元 標的二:龍洲街道幸福路230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3.25平方米,起拍價50萬元 標的三:龍洲街道幸福路232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24.01平方米,起拍價36萬元 標的四:龍洲街道幸福路234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3.25平方米,起拍價50萬元 標的五:龍洲街道幸福路238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14.36平方米,起拍價21萬元 標的六:龍洲街道幸福路240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7.50平方米,起拍價55萬元 標的七:龍洲街道幸福路242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 標的八:龍洲街道幸福路244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 標的九:龍洲街道幸福路246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 標的十:龍洲街道幸福路248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2.14平方米,起拍價47萬元 標的十一:龍洲街道幸福路250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2.14平方米,起拍價47萬元 標的十二:龍洲街道幸福路252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 標的十三:龍洲街道幸福路254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 標的十四:龍洲街道幸福路256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33.62平方米,起拍價49萬元 標的十五:龍洲街道幸福路258號店面,證載建筑面積46.55平方米,起拍價68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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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物資產 |
房 屋 土 地 |
賬面價值 |
223980.77元 |
評估值 |
8602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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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 |
興龍北路、幸福路 |
市/區(qū) |
龍游縣龍洲街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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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屬性質 |
國有出讓 |
權證編號 |
見清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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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劃用途 |
見清單 |
目前用途 |
見清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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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面積 |
見清單 |
建筑面積 |
見清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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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套設施 |
較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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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邊環(huán)境 |
較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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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 備 資 產 |
賬面價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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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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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設備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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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狀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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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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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形資產 |
賬面價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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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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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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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適用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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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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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部門文號或專利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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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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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項揭示 |
1.本次轉讓標的為:龍游縣龍洲街道龍洲街道興龍北路330號店面;幸福路230號、232號、234號、238號、240號、242號、244號、246號、248號、250號、252號、254號、256號、258號店面,位于浙江省龍游縣龍洲街道。具體情況詳見清單。 2.標的按實際現(xiàn)狀進行拍賣,并按交付時的實物現(xiàn)狀交付使用。轉讓人、產權交易機構和拍賣人對掛牌(拍賣)的房地產建筑質量、品質(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標準、房屋的沉降、滲漏、蟲害、房屋配套設施的完好程度等)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和瑕疵擔保責任。如遇公告面積、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,應以登記機關發(fā)證為準,不影響本次拍賣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,不多退少補。 3.標的在權屬轉移或辦證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,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各自承擔,其中轉讓方(包括但不限于:增值稅及附加、土地增值稅、印花稅、原欠稅費)、受讓方(包括但不限于:契稅、印花稅、房產土地交易費、工本費、登記費)。標的在辦理權屬過戶過程中,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發(fā)生新增稅費的,以及未作約定的新增稅費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稅法規(guī)定各自承擔。 4.各標的現(xiàn)土地用途為:商服用地,轉讓后的土地用途以不動產登記中心出證為準。 5.轉讓方出資為每個標的安裝單獨水表、電表。受讓方自行出資負責辦理水電表過戶手續(xù)后,并會同現(xiàn)承租人到轉讓方結清原分戶水電費后,由轉讓方退回承租人交納的押金?,F(xiàn)承租人向受讓人交納的水電保證金事宜,由雙方自行協(xié)商解決。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,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評估報告的評估費用由受讓方承擔。 6.受讓方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過戶手續(xù),轉讓方協(xié)助受讓方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(xù)。因受讓方原因逾期不辦理的(如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拿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受理通知單的),視為受讓方違約,受讓方應按合同規(guī)定承擔違約責任。轉讓方、產權交易機構和拍賣人不對此承擔責任。 7.現(xiàn)所有標的均已出租(租賃時間詳見清單)。承租人未明示放棄優(yōu)先購買權。不放棄優(yōu)先購買權的原承租人須按時登記報名、交納保證金、參加拍賣會,否則視同放棄優(yōu)先購買權。 8.本次轉讓標的設有保留底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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